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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律工作深入开展,4月11日,市总工会在临河召开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戴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副调研员郝有林主持会议。各旗县区总工会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及法工部部长、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干部、市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等机关部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戴晓红同志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全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对市总工会及各旗县区总工会在法律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肯定,并就2019年全市法律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一是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强化创新意识,提升集体协商实效。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企业(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与职工凝心聚力发展、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抓好行业、区域集体协商。面对新型经营模式、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开,重点覆盖小微企业,不断充实行业(区域)协商内容,增强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通过运用“互查互评互学”、案例分析研讨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调研等方式,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五是开展全市排查化解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工作。要把维权作为维稳的基础,切实推动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六是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引领工作。各旗县区工会要以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为价值取向,加强与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七是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要加强企业、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八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会议期间,各旗县区总工会分别汇报了一季度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本地区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情况和存在问题。 会上,郝有林同志传达了《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化解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工作的通知》,并就2019年集体协商考核评价办法、集体协商“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安排进行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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