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实做好全市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建立健全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名制数据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以下企业上报的《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和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企业实名制名单进行公示。各地、各企业及职工群众如有疑议请电话联系市总工会法工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13847821904 8987315 联系人:莫日根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公示)附件 |